2024-12-30 16:12:23 来源:阳江市档案馆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相关人员:
根据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阳江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阳人社发〔2024〕133号)精神和工作安排,现就2024年度我市档案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申报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为阳江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从事档案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档案工作人员,以及各类院校从事档案教学工作的教师不得参加档案专业人员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和有关政策
(一)申报人学历、资历条件应根据申报级别、专业,满足《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档案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档案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51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29号)规定的要求。(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三)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申报评审时需提供2024年度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继续教育总学时不少于90学时,其中档案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新上岗档案专业人员档案专业科目不少于80学时。未取得档案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档案专业人员首次申报档案专业职称需提供广东省档案人员岗位培训证书。(四)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1.对于2021年度及此后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2.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五)专业技术人员转换工作岗位后转系列评审晋升的,应按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层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转换岗位后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方可申请转评。(六)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的,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 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和跨区域、跨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确认有关工作的通知》执行。已有职称的(含所有系列、专业的职称),不得申报。初次职称考核认定人员业绩、学术成果评审条件参照广东省档案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执行。(七)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需在我市申报职称晋升的,按照粤人社规〔2020〕33 号文执行,即原职称经重新评审或确认后方可在我省申报评审高一层级的职称。重新评审的申报程序、申报材料与常规评审相同。(八)外市驻阳江的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档案专业技术人才,须出具本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单位同意的委托函件,方可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一)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按照《2024年度阳江市职称评审受理申报材料清单》、《2024年度阳江市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材料清单》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并提交申报材料扫描件光盘。除常规评审材料外,申请转评的,应在申报材料中作出转评说明,并提供原职称证书和职称评审表复印件 1 份。(二)申报人须提交2024年度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6个月以上的社保凭证,属劳务派遣用工人员的,应一并提供劳动派遣三方协议等佐证材料。社保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三)职称评审使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制作的表格,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其中《广东省职称评审表》通过系统自动生成并调整为规范的格式。(四)外市驻阳江的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才必须提供机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本年度本市缴纳连续6个月以上的社保凭证,社保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所有材料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四、申报程序(一)系统填报申报人应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提交申报电子材料,并及时提醒单位开展审核工作。(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应将参加职称评审全部材料提交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1.各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重点审核申报人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取得资格后的时间、继续教育学习学时、论文和作品数量等,以及表格填写是否完整、属实,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没有使用规定表格或表格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的不予受理。对申报、审核、推荐等环节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哪个环节、哪个方面出现问题,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2.申报人提交材料中的各类证书复印件、情况说明、证明等都必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只有业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可。3.各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逐项审核后,按要求在申报表格相应栏签署部门和单位审核意见,加盖公章,意见不完整或未加盖公章的不予受理。4.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做好评前公示工作。5.申报材料经单位报送后不得调整和补充。市直单位人员申报的,经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后直接报送。县级或以下单位人员申报的,需按照管理权限,经主管部门、当地人社部门加盖公章后报送。(三)材料报送经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县(区)人社部门审查通过后的材料,在规定申报时间内,提交至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四)缴费评审收费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的标准收取。受理申报材料时,申报人相应缴纳的费用分别为:中级资格450元/人、初级资格280元/人。评审费直接缴入省财政专项账户,缴费前请认真核对相关信息,一经缴纳,不予退款。
五、报送材料时间和地点(一)职称评审(认定)的材料受理时间:2025年1月16日至2月2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报送材料时经办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报送材料地点: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岗列街道四围大道250号阳江市综合文化中心二楼市档案馆档案管理科;联系人:梁宁竹;联系电话:0662-8881893。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改革政策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1.2024年度阳江市职称评审受理申报材料基本清单
2.2024年度阳江市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基本材料清单
3.申报人及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
阳江市档案馆
2024年12月16日